哪些词不能用于广告宣传?

如题所述

《新广告法》哪些词算是极限词不能使用:

1、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绝对化的语言或表示用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词汇:最高级(最X)、国家级、最佳、顶级、顶尖、极品、第一、第一品牌、绝无仅有、万能、最低、销量+冠军、抄底、最具、最高、全国首家、极端、首选、空前绝后、绝对、最大、世界领先、唯一、巅峰、顶峰、最新发明、最先进等。

2、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字样、图案。

3、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4、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也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等的内容。

拓展资料

关于《新广告法》:

1、2015年9月1日起实行新《广告法》,乱用词可能会被罚20万。极限用语包括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

2、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乱用极限词,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吊销执照处理。

3、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商家请及时自查自纠并进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罚。

(资料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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