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以前的债务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注销公司以前的 债务 怎么处理?公司注销以后,公司如果有未了的债务没有处理,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 一、 公司注册资金 如果不到位,出资不足,虚假出资,这种情况而注销的,公司的法人未能合法产生,由股东 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实际到位的 注册资金 达到了 公司法 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其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股东应当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指公司要对公司 债务承担 责任,股东也要在抽逃公司财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仅是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假股东的,这种情况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四、公司与其股东或者是该公司与其他公司难以区分的,这种难以区分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公司难以区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债务财务账目严重不清。 (二)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三)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的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股股东支配和操纵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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