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字可以强拆房屋吗

如题所述

不签字房屋一般不可以强拆,强拆必须遵守法定拆迁程序。
被征收人虽未签字但已接收拆迁方给予的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或被征收人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的,可以申请强拆。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注意事项如下:
1、先行告诫说服。在强制拆除之前,仍应由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被拆迁户进行说服,讲清道理,说明利害关系,尽可能促使被拆迁人户权衡得失,转变思想,迟薯敏主动让房拆除;
2、全面保全证据。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的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3、妥善保管财物。拆房时,须通知被拆迁户家庭成员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所在的单位负责人到场,将被拆迁户的财产逐一清点登记,并由上述人员和强制拆迁工作人员签名后,交给被拆迁人;
4、保障人身安全。注意被拆手雀迁户的思想动态,随时劝解。对确有阻碍强制拆房、行为过激、情节严重的被拆迁户或其他人员,可依法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各方人身安全。
综上所述,房屋的房主不签字的,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强拆。强拆首先负责拆迁的行政机关要与被拆迁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行政迟袭复议和提请行政诉讼,如果既不复议也不诉讼的,并且需要被强制拆迁的建筑是可以强制拆迁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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