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工伤赔偿标准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东莞市工伤 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费第29条第3款1、标准:从 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2、要求: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伙食补助费 第4款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食宿交通费第4款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要求: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康复治疗费第6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辅助器具费第30条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停工留薪第31条1、标准:原 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 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护理费第31条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要求: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2、要求: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法律客观: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1、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1551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2408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每月发给。2、伤残等级一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高为186120元,最低为37224元;伤残津贴每月可领取本人工资的90%(最低不得低于684元),直到本人死亡。结束劳动、工伤关系可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10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个月本人工资,需护理的一次性领取护理费10年。3、伤残等级二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高为170610元,最低为34122元;伤残津贴每月可领取本人工资的85%(最低不得低于684元),直到本人死亡。结束劳动、工伤关系可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10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个月本人工资,需护理的一次性领取护理费10年。4、伤残等级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高为155100元,最低为31020元;伤残津贴每月可领取本人工资的80%(最低不得低于684元),直到本人死亡。结束劳动、工伤关系可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10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3个月本人工资,需护理的一次性领取护理费10年。5、伤残等级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高为139590元,最低为27918元,伤残津贴每月可领取本人工资的75%(最低不得低于684元),直到本人死亡。结束劳动、工伤关系可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10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个月本人工资,需护理的一次性领取护理费10年。6、伤残等级五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高为124080元,最低为2481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高为387750元,最低为7755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最高为77550元,最低为15510元。以上3项合计最高为589380元,最低为117876元。7、伤残等级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高为108570元,最低为2171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高为310200元,最低为6204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最高为62040元,最低为12408元。以上3项合计最高为480810元,最低为96162元。8、伤残等级七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高为93060元,最低为1861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高为193875元,最低为38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最高为46530元,最低为9306元。以上3项合计最高为333465元,最低为66693元。9、伤残等级八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高为77550元,最低为155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高为116325元,最低为23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最高为31020元,最低为6204元。以上3项合计最高为224895元,最低为44979元。10、伤残等级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高为62040元,最低为124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高为62040元,最低为12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最高为15510元,最低为3102元。以上3项合计最高为139590元,最低为27918元。11、伤残等级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高为46530元,最低为93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高为31020元,最低为6204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最高为7755元,最低为1551元。以上3项合计最高为85305元,最低为17061元。注:1、以上各项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统计所得。2、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2/3)、辅助器具费等。3、以上赔偿金额按广州市2004年度社平工资2585元为基数计算,上下限各为300%和60%。4、本赔偿对照表只适用于广州市各区(不包括番禺区和花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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