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理检测将良性肿瘤诊断为恶性肿瘤造成病人第二次手术,这算医疗过错吗?可以要求赔偿吗?

病人在A医院检查出腮腺深叶长了一个肿瘤,经核磁共振检查考虑为多形性腺瘤可能,于9月底手术取出,术后A医院病理切片报告(报告仅有癌症的结果,无任何检验数据和指标)为恶性肿瘤,故医生又对病人进行了第二次手术,对肿瘤附近的淋巴进行了清理,术后医生建议病人继续放疗。病人后自行到另一家B医院准备进行放疗,并重新对病理切片进行了检测,结果为良性肿瘤。(B医院的病理检测报告数据齐全,有各项指标数据,还有A医院无法检测的分子数据)病人后带两家医院的不同病理报告返回A医院,A医院看了B医院的报告后,讨论会诊反馈结果是,如果未见B医院的分子检测结果,他们都坚持他们之前的判断,但看到B医院的分子检测结果后,他们对之前的判断不确定。很疑惑A医院为何仅凭HE染色片就可以轻易断定恶性肿瘤吗?如果没有分子检测,但为何不给病人做免疫组化的检测再确诊一下吗?毕竟是癌症,难道不应该慎重一点吗?请问这样的情况能算医疗过错吗?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吗?

是医疗过错,可以要求赔偿。注意取证和相关法律咨询,很多细节问题需要律师提醒你(不过如果证据过硬也没必要一定请律师)。最后提醒,一般二甲,三甲医院有专门的法律团队,专门和病人打官司,专门找你的漏洞,你要有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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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9
当然可以要求赔偿,医院的过失造成的一切损失都应该医院自己买单,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费
第2个回答  2019-12-19
按你的描述这完全是医疗事故,良性肿瘤可以手术也可以不用手术。你可以着医院赔偿,不行也可以要求法律介入
第3个回答  2019-12-19
当然是了,这是非常严重的医疗过错,应当起诉到法院立案侦查,进行适当的索赔
第4个回答  2019-12-19
这是医院的医疗过错,可以要求赔偿交城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应该找一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