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点法律问题,我向法院起诉前夫增加女儿抚养费的案子21号开庭,今天法院来电让我提供我的工资证明和半年工资卡银行流水,我作为原告方必须要出示工资证明吗?前夫每月才付五百抚养费很明显太少了,难道我出示工资收入如果我收入高他就理所应当不增加吗?所以我不想出此证明,(加之我们单位能开出此证明的老师外出旅游不在家),银行流水我可以提供,请问我不出示工资收入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