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号内是车道边缘线的另一种宽度尺寸,即:车道边缘线采用白色实线时,可以采用15cm或者20cm两种规格尺寸。
依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三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09)第4.5.2条规定: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一般宽度为15cm或20cm,交通量非常小的农村公路、专属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情况下,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的线宽可采用10cm。
但是《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三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09)并没有对,两种宽度的适用条件进行说明。
依据《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第12.5.5条规定:车行道边缘线线宽为10cm或15cm;设计速度大于等于60Km/h,线宽应为15cm;设计速度小于60Km/h,线宽应为10cm。
虽然《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规定线宽值与《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不一致,但都考虑了两种宽度的车道边缘实线,对于《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所规定的两种车道边缘线的宽度,建议可参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的设置条件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