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和建设方违法变更主体结构,我是实际施工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如题所述

违法转包人已经将业主拨付的全部工程款支付给了转承包人,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发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转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实际施工人可以向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转包人追索工程欠款。这一规定是出于保护农民工权益的考虑,打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赋予实际施工人追究并无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权利。

根据《建筑法》第29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转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在违法分包中,总分包合同无效。按照过错原则,分包人和转包人明知而违法签订分包合同,主观上都存在过错,符合共同侵权的责任,理应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连带责任是指当责任人为多人时,对外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而内部各责任人是按份责任。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责任,但并不是连带责任。法院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被告,是为了查清事实,在分清责任后各责任人仍是按份责任。

我国《建筑法》第28条明确禁止转包。分包有合法分包与违法分包之别,除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或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外,其余为违法分包。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以列举方式明确违法分包的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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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7
你不承担责任,你不是建设单位,也不是施工单位,所以不应该由你承担责任
第2个回答  2020-06-27
现在建筑工程是终身责任制,要谨慎为好。
实际施工人也就是属于施工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是要承担同等主要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20-06-27
您应该第一时间向住建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