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生,在永辉超市,一月份我已经做了半个月,工资已经发了,二月份做了3天,想回家过年,年后也不想做了,想年前走,人事部不让,我能直接拜拜嘛,好像之前签过什么协议,有影响吗?我这个人面浅,只是怕做违背约定的事,要是没影响我就拜拜了
谢谢,你分析的这么详细,这种事还可能通知学校吗?我只是永辉超市的员工,上货的
未提前30天提出,明天要离职,只要有正当离职理由,用人单位扣发工资则不合法。
若用人单位不知情员工要离职,而未发工资,是合理的;而员工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是不合法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依据是《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其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中也规定: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了以上三条其他情况均不应当扣发工资。
总之,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或劳动合同中有其他扣发规定的时候,才能扣发工资,否则除了扣除一些正常费用,不可以不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