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寒假工提前走

我大学生,在永辉超市,一月份我已经做了半个月,工资已经发了,二月份做了3天,想回家过年,年后也不想做了,想年前走,人事部不让,我能直接拜拜嘛,好像之前签过什么协议,有影响吗?我这个人面浅,只是怕做违背约定的事,要是没影响我就拜拜了

没什么影响,主要是现在超市服务员很难找,他们才想让你继续干的。工资都发了,可以直接走人了。你可以再找人事部谈,告诉他有急事不能继续干了,他们也会让你走人的,强留不住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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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3
最好按照合同来做吧,除非有特殊情况,非得离开,这样也是一种诚信。
第2个回答  2019-02-03
是学生吗?最好看下协议,是否约定了过年时间加班为前提才录用你的,是否在协议中约定哪几天加班是三薪哪几天是双薪按照国家规定的那样,是否有违约条例,不遵守的话需要怎样做。如果都有,那最好履行。一,条款缜密,二,这件事通知你学校,如果用人单位坚持的话,学校会做处理。当然,如果本身协议就有漏洞,你也确实不想做,并且做好2月份这三天不要工资的话,你就回家过年好了,希望帮到你追问

谢谢,你分析的这么详细,这种事还可能通知学校吗?我只是永辉超市的员工,上货的

第3个回答  2019-02-03
是否约定了过年时间加班为前提才录用你的,是否在协议中约定哪几天加班是三薪哪几天是双薪按照国家规定的那样,是否有违约条例,不遵守的话需要怎样做。如果都有,那最好履行
第4个回答  2019-02-03

未提前30天提出,明天要离职,只要有正当离职理由,用人单位扣发工资则不合法。

若用人单位不知情员工要离职,而未发工资,是合理的;而员工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是不合法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依据是《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其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中也规定: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了以上三条其他情况均不应当扣发工资。

总之,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或劳动合同中有其他扣发规定的时候,才能扣发工资,否则除了扣除一些正常费用,不可以不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