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被法院起诉把房子拍卖之后还没还清,后面还怎么做?

如题所述

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会做终结执行处理,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后,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依据上述规定,执行案件不会无限期的办理下去,如果经执行被执行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或者经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对案件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如果申请执行人今后发现被执行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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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法院拍卖债务人财产后,如果拍卖所得款式不够清偿债务的,如果债务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执行其他财产,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法律分析
被告人欠款,房子被法院拍卖了,但拍卖所得仍然不够归还欠款。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欠款人还有其它财产,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继续强制执行其它财产,如果把被告人房子拍卖后,被告人不再有任何财产,法院会出具中止执行裁定书,意思就是由于被告已经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就此中止对于被告的强制执行,待被告有了新的财产,或者债权人发现被告有财产可供执行,这时,债权人就可以申请重新启动强制执行 。但作为当事人不能只是被动等待,建议积极主动向提供书面的财产线索、并申请先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被执行人有明确的财产,但是超过期限一直未与执行,并且也没有给出合理解释,那么不要犹豫,将材料整理好,直接邮寄给上级。 如果目前还没有查到财产,那当然无法执行,但到了执行期限,应当出具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同时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待发现财产线索,再予恢复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2个回答  2021-12-13
欠款人被法院起诉把房子拍卖之后还没还清,如果欠款人还有其它财产,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继续强制执行其它财产。
如果把被告人房子拍卖后,被告人不再有任何财产,法院会出具中止执行裁定书,意思就是由于被告已经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就此中止对于被告的强制执行,待被告有了新的财产,或者债权人发现被告有财产可供执行,这时,债权人就可以申请重新启动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拍卖债务人财产后,仍然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待有能力偿还后恢复执行。债权人也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_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3个回答  2019-07-15
被告人欠款,房子被法院拍卖了,但拍卖所得仍然不够归还欠款。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欠款人还有其它财产,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继续强制执行其它财产,如果把被告人房子拍卖后,被告人不再有任何财产,法院会出具中止执行裁定书,意思就是由于被告已经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就此中止对于被告的强制执行,待被告有了新的财产,或者债权人发现被告有财产可供执行,这时,债权人就可以申请重新启动强制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7-15
赚钱还清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