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机关公文日期写法:2010年12月22日
字体大小必须正文相同,使用仿宋体。
2、政府机关公文日期写法: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字体大小必须正文相同,使用仿宋体。
3、以上两种公文的正文中,如果出现日期的情况需要写成:2010年12月22日。
4、公文中需要历史年号时,要先标出公历年份,在注历史年号并加圆括号。
例如:1912年(民国元年)
5、公文必须注明发文日期,以表明公文从何时开始生效。
6、公文结尾必须写清发文日期,发文日期位于公文的末尾、发文机关的下面并稍向右错开。
7、发文日期必须写明发文日期的全称。
扩展资料
公文写作的其他要求
1、公文的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公文种类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三要素”。
2、发文机关写在正文的下面偏右处,又称落款。
3、发文机关一般要写全称。
4、公正文内容要求准确地传达发文机关的有关方针、政策精神。
5、公文正文写法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切忌冗长杂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文格式
2012年7月1日后,党政公文的落款日期都是统一按照“2016年12月1日”阿拉伯数字进行标
注,具体怎么编排,应当首先确定公文是盖章的公文还是不盖章的公文。
(1) 加盖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2)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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