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其实最简单的,你自己百度个人所得税,会有很多计算工具的,不用你自己手工算的,输入相应的项目,会自动帮你计算,不用照着速算扣除数和税率手工算。
案例说明
1、张三在2018年一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他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那么他的税后工资是多少呢?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12000 - 1100 -
3500 = 740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缴费 =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7400*20% -555= 92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 12000 -1100-925 = 99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