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女工在工作时被烫伤,经治疗康复后自己去申请了工伤鉴定,经鉴定为10级伤残,理由是瘢痕小于30%. 可是,只要是烫伤在短时间内都会留下痕迹,但是哪怕是一点点,但是仲裁部门以小于30%来鉴定,那么哪怕是溅一滴油在皮肤上也会有痕迹,到底瘢痕<30%,那么起点在哪里呢,只要>1%都算是10级吗,那企业不是赔惨. 请问有哪位知道吗,或遇到过同样的事例,谢谢!部位:大腿 已经好了,不深,面积可能巴掌大左右,除了癍痕,没有其他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