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脱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一、我要复读,他们不愿意支付我的学习费用。 二、我想自己去很远的地方打一两年的工,凑够学费再去读书,但他们却想尽办法,百般阻挠,告诉我的行踪必须在他们的视线范围之内。 三、我们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上有很大的出入。 四、我从小学四年级开始被迫去找暑假工(我现在知道使用童工是违法行为)。 五、他们没有给予我正确的教育与指导,而是每次回来都对我无顾责骂,导致我有多次的自杀行为,他们也不予劝导,还说:“你死了算了,省点米”。 在一次绝食两天后被堂哥求出并劝导。 我现在十九岁,已经成年,但无力给予赡养费用。请问这个可以脱离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吗?赡养费,在有能力时在回复行吗?

你好!父母子女关系是法定关系,是没办法所谓脱离的。父母管你,或者是方式方法上有问题,或者是想为你好,对于父母,我们该有更多的感恩之心,毕竟是他们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的,所以哪怕他们真的对我们不好,我们也应该去原谅和包容,不是么!不要总是抱怨,要学会去感恩,去报答。此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08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可以脱离父母子女关系,因此这种关系是无法断绝的。
世界上没有完美父母,但每个人都只有一个父母亲,你现在不能理解你的父母并不表示你以后不能理解,你不必事事都听父母的,但应当尊敬他们,好好谈谈。追问

如果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可以证明父母与关系的证件都不见了,那这时,如果一方不承认,哪另一方就无法证明此关系了吧!

如果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可以证明父母与关系的证件都不见了,那这时,如果一方不承认,哪另一方就无法证明此关系了吧!

追答

你忘记还有DNA检测了。
话又说回来,你不想要父母了谁也拦不住你,叛逆期的你,道理是听不进去了,总以为自己能够如何如何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8-19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有关子女收养的法律问题。《收养法》第十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表手续;一方困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表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有配偶者在收养子女时必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1.夫妻双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人条件;2.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收养子女;3.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也就是说,有配偶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如果夫妻单方收养。那么,对方就可以主张收养无效。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第3个回答  2021-10-21

子女如何和父母脱离关系

第4个回答  2018-02-08
你要记住,暂时忍耐,一步一步去往上爬,当你站在权利的最高峰时,你就完全有能力号令天下,到时候就算你父母反对你,赶走你又能怎么样,你这样稍稍的打个响指,哪怕你把父母从这个世界上抹杀都没有任何人反对,因为你已经站在权利的巅峰,无人能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