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分级标准四级

如题所述

四级急诊分级标准如下:
1. 第一级:频危病人
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
2. 第二级:危重病人
病人来医院时,呼吸循环相对稳定,但症状严重,意识模糊,如创伤性复合性损伤、心绞痛、心梗等。必须立即提供监护设备。
3. 第三级:急症病人
病人有发烧至39度、明显肺炎、呼吸急促等症状,短时间内不会危及生命,但在医院观察治疗时划分为第三级。
4. 第四级:非急症病人
病人无急性发病症状,主诉少,临床判断无需急诊治疗。这类病人划分为第四级。
急诊分级的目的与意义:
1. 原因:避免非急诊患者占用急诊资源,提高急救资源使用效率,避免延误危重病人的救治。
2. 目的:提高急诊工作效率和抢救成功率,安排就诊顺序,控制急诊室内就诊人数,增加病人对急诊工作的满意度。
3. 意义:确保门诊病人得到快速便捷服务,危重及急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分诊是流程的起点,对树立医院服务形象和提高门诊质量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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