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风险监测报告可以作为行政执法依据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4-18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

风险监测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不可以直接作为行政执法证据。理由就是一般情况下,风险监测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的判定需要依据。

检测方法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且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的手段,目的处理程序,发起单位均与监督抽检有明显不同。

法律效力

要符合抽样程序要求,需特别注意的是,在食品生产厂家抽检预包装食品时。需在成品仓库抽取待售的成品,未经自检,未加贴标签等半成品的检测结果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检测机构具有检测所涉项目的资质,检测人员具有检测所涉项目的能力。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