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大绿本和行驶证一起丢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汽车大绿本和行驶证一起丢了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汽车大本丢了补办流程如下:
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车主需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提交相关的材料,并办理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交验机动车。车主到达车辆管理所后,通过查验通道到达查验点,待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完成后,车主去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再去业务大厅排队等待办理装订手续,装订手续完成后等待叫号,再带受理凭证到收费口缴费,最后去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
报废汽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汽车购买率逐渐攀升,机动车更新淘汰也已成为常态,因各种原因导致机动车长期无人使用、挤占公共资源的遗弃机动车明显增加。这些长期不移动、无人使用、甚至无人认领的车辆,被称为“僵尸车”。许多“僵尸车”车况极差、残值很低,发生故障概率较大,几乎没有继续使用的价值,按照规定应该通过车辆报废程序报废。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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