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在手术前一天晚上九点才接到手术通知书,做肝胆管结石与肠吻合手术,第二天早上九点开始手术,到下午两点半时,医生从手术台出来要求病人家属签另一张手术单,医生告诉病人家属因为腹腔里有很多脓、炎症太重,不能手术。但此时病人腹腔已被打开四个多小时。然后又由另一名医生为病人做了引流(脓)手术。这时医生又告知病人家属需三个月后才能动第二次手术。
手术后病人一直禁食,腹腔里埋着四根管子,病人承受着巨大痛苦。病人的手术伤口三个月才愈合,期间不断有脓从中流出。
在动手术之前医生告诉病人家属,病人患胆结石、肝胆管结石及肝脓肿,手术后,医生的说法就变了,说病人患的是肝内胆管囊状扩张,(手术前医生从未告诉病人患的是这种病,也没有说病人需要做两次手术,)在住院期间,病人家属要求看病例,一再被拒绝。
三个月后,病人家属要求医生做手术时,医生告诉家属说,他们医院里没有一个医生敢为病人做手术,所以手术时间一直未定。直到病人住院半年后,医生告诉病人家属,病人已患肝癌。再做手术已没有什么意义了。请问这算医疗事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