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房子赠与了我。我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如题所述

由于赠予不属于买卖行为,所以肯定不能够提取公积金。不过,您可以让父母把房子卖给你,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当然,买卖交易必然会产生各种税费,你可以权衡一下。
顺便提一下,不购房也可提取公积金的其他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0、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8-25
由于赠予不属于买卖行为,所以肯定不能够提取公积金。
不过,您可以让父母把房子卖给你,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当然,买卖交易必然会产生各种税费,您可以算一算有无着数。
第2个回答  2015-08-27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5.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6.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离休、退休的;
8.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