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小学2016招生政策

如题所述

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1)父母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
(2)父母一方的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材料或在拟入学学校所在镇(街)的住房有效权属证明。(养老保险登记材料由学校在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查核。)
(3)本市户籍还须提供:
a.父母双方在拟入学区域居住(住房有效权属证明或租房协议)和就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
b.小学一年级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学校发放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初中一年级的应提供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从电子学籍系统中打印)。
(4)市外户籍还须提供:
a.父母双方取得本市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住房有效权属证明或租房协议;就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
b.初中一年级应提供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从电子学籍系统中打印)。
4.分批分段报名
报名的每一批学校把A、B、C、D、E类的条件分成三段,每段条件报名一天。第一天只接受具备A、B、C、D类条件报名并当天录取;第二天接受具备E类基本养老保险×个月(以招生前义乌教育网、学校公布的为准)及以上条件报名并当天录取;第三天接受具备E类养老保险12个月及以上条件报名并当天录取。当某校第一天或第二天已完成招生计划时,该校后续报名就自然终止。为确保报名工作有序进行,学校只允许家长一人凭报名规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入校内。
5.招生录取
(1)学校根据非学区生报名条件排序,按类别A→E的顺序先后录取。
(2)当出现报名条件相同而不能全部录取时,由学校组织相关家长公开抽签确定录取对象。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
(1)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2)被录取学生不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有关手续的;
(3)无法在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按时建立电子学籍的。
四、人才子女等入学
1.人才子女入学按《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市委办〔2014〕42号)及《2016年义乌市人才子女入学具体操作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2.驻义部队军人子女、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
3.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可向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报名(见附件5)。
五、工作要求
  (一)学区生入学
  1.各校要认真制定学区生入学工作方案,规范有序地实施招生工作,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含“三残”儿童、少年)依法入学。
  2.各校应在学生报名前依法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各校一律不得组织与入学相关的学业考试或智力测试。
  (二)非学区生入学
  1.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非学区生招生工作方案,并设立以下工作小组:政策宣传组、材料审核组、信息输入组、秩序维护组、过程监督组、入户调查组、材料建档组等。
  2.广泛开展招生宣传
  (1)发布招生公告:报名前一周,学校应在校内外、附近社区张贴非学区生招生公告。
  (2)发布网络信息:教育局及时将各校可招收的非学区生数、分段报名条件等信息发布在义乌教育网等媒介。
  3.周密组织现场报名
  (1)条件分段:学校必须严格按公布的报名条件组织报名,不得允许低于当天条件的对象报名。
  (2)材料审核:学校必须按照报名材料要求审核原件,对材料有欠缺的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
  (3)信息输入:学校必须及时将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地输入网上招生系统。
  (4)信息退出: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并操作家长对报名信息退出招生系统的申请。
  4.及时公开网上录取情况
  各校不得在程序外录取学生。每天报名信息输入后,即网上录取,在义乌教育网、学校校园网公布当天招收非学区生结果,并同时公布第二天非学区生招生余额。
  5.认真做好材料核验
  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查验报名资料,若发现资料弄虚作假的,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取消相关学生借读资格。情节严重的,向公安机关报告。
  6.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任何费用和捐资助学款(物),不得徇私舞弊。
  7.学校对非学区生要一视同仁,与学区生混合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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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22
义乌小学2016招生政策目前尚未公布。

可参考2015年的招生信息。

具体建议直接询问学校办公室。

金猴献瑞,吉星临门。

祝你学业进步,马到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