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制的原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0

尽管推行项目负责制有着多方面的积极意义,但对多数出版社而言,如果将每一种图书的出版都纳入项目负责制的范畴,不仅会使日常业务工作变得烦琐,增加管理成本,而且有可能使这一先进的管理模式失之过滥。因而,必须设定门槛,符合既定标准的出版工程才能予以立项。从另一方面看,立项标准的制定又必须实事求是,要从本社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宽严适度。大体说,制定立项标准时应掌握以下原则:
1.为鼓励创新,项目的选题最好来源于本社人员的自主策划和自主开发,并在某些方面或某一方面(如内容、体例、形式等)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2.项目本身必须具有确定的可操作性和可监控性,在实施的过程中,各个环节应具有较大的创新空间和经营空间,便于项目团队施展才能,能够较充分地体现项目团队的创造性劳动。
3.立项项目应不限于新产品的开发,要提倡并鼓励在对本社已有产品资源进行多方位整合的基础上,对产品进行二次开发。
4.经可行性分析与论证,项目必须具有明确的社会效益目标(如奖项)或较高的经济效益目标。
5.立项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已列入本社出版计划的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