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造笔的人是谁

如题所述

  提到毛笔,人们往往会想起“蒙恬造笔”的故事,认为秦代名将蒙恬是毛笔的发明者。其实,事实并非如此。《太平御览》引《博物志》日:“蒙恬造笔。”崔豹在《古今注》中也说。“自蒙恬始造,即秦笔耳。以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所谓苍毫,非兔毫竹管也。”唐代韩愈《毛颖传》以笔拟人其中提到蒙恬伐中山,俘捉毛颖,秦始皇宠之,封毛颖为“管城子”。后世又以“毛颖”、“管城子”为笔的代称。此事也与蒙恬有关。

  有人对“蒙恬造笔”的说法提出质疑。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说:秦谓之笔,“楚谓之聿,吴谓之不律,燕谓之弗”。先秦书籍中没有“笔”字,而“聿”字早在商代就出现了,而秦始皇只是统一了笔的叫法,可见笔是早于秦代就存在了。清代大学者赵翼在《陔余丛考》中的“造笔不始蒙恬”条中写道:“笔不始于蒙恬明矣。或恬所造,精于前人,遂独擅其名耳。”看来,这一评述还是有所根据的。

  解放后的出土文物更证明了这一点。一九五四年我国考古工作者在湖南省长沙市友家公山的一座战国墓群中,发掘出一支长约21厘米,直径为0.4厘米的毛笔实物。该笔与现在使用的毛笔权相似,笔头用优质的免箭毛制成,毛长2.5厘米,笔杆亦系竹管,所不同的是笔头不是插在竹杆套内,而是用劈开的竹杆端部将笔头夹在其中,外缠丝线,再涂上漆。这支埋入地下两千多年的战国毛笔,被认为是我国迄今发现最早的毛笔实物,它称为“战国笔”。又由于长沙古属楚国,这支世界上最古老的毛笔,还被称为“楚笔”。

  是否“战国笔”就是最早的毛笔呢?也是个问号。有人估计在中国新石器时代的炎帝、黄帝时期就出现了毛笔。张华《博物志》也有“舜造笔”的记载。另外在出土的仰韶文化遗址中,发现许多彩绘陶器上,表面所绘的动物图案及几何纹饰;明显地呈现出用毛笔画写出来的痕迹。商代的甲骨文上,也出现了毛笔的痕迹。据《田骨学商史编》记载,从殷墟出土的三块牛胛骨板上,有几个用毛笔写成的文字,以及一些龟甲片上,还可以看到一些未刻的文字,这些文字尚留有施朱涂墨的痕迹。而且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又具有相当多的“聿”字,由此可以这样断定,早在商代以前,我国就已有了用毛笔书字这个事实,现在文学界也大多持这个观点。

  相传蒙恬曾在善琏村取羊毫制笔,在当地被人们奉为笔祖。又据说蒙恬的夫人卜香莲是善琏西堡人,也精通制笔技艺,被供为“笔娘娘”。蒙恬与夫人将制笔技艺传授给村民,当地笔工为了纪念他们,在村西建有蒙公祠,绕村而过的小河易名为蒙溪,蒙溪又成了善琏的别称。相传农历3月16日与9月16日是蒙恬和卜香莲的生日,村民们就要举行盛大敬神庙会,以纪念他们的笔祖。元代,湖笔取代了宣笔的地位,湖州成了全国的制笔中心,并出现了冯应科、张进中、吴升、姚恺、陆震、杨鼎、沈秀荣、潘又新等制笔名师。明末清初,善琏湖笔逐渐外传,善琏人在各地开设了一批著名的笔店,如北京的古月轩、贺连清,上海的周虎臣、杨振华、李鼎和,苏州的贝松泉、陆益堂等。

  制笔用的毛也是千奇百怪的,什么兔毛、山兔毛、獭毛、猪毛、鹿毛、马鬃毛、羊毛、狼毛、鸡毛、鼠毛等,甚至连人的胡须也可制笔。据《岭表录异》里记述:岭南无免,某郡守把一块免皮给笔匠做笔。笔匠吃醉酒,将兔皮弄丢了,他怕受罚,就割下自己的胡子来做笔。谁知做出来的笔非常好使,太守命令他再做一支。笔匠无奈,只好道出实情,太守便下令家家户户的老人把胡子割下来作捐税。另外还有用婴儿的胎发来制笔的:“内惟胎发外秋毫,绿玉新栽管束牢。”这是唐朝一位待人赞美胎发笔的诗句

参考资料:百度同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8-13
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括带领兵马在中山地区与楚国交战,双方打得非常激烈,战争拖了很长时间。为了让秦王能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要定期写战况报告递送秦王。那时,人们通常是用分签蘸墨,然后再在丝做的绢布上写字的,书写速度很慢。蒙活虽是个武将,却有着满肚子的文采。用上面说的那种笔写战况报告,常使他感到影响思绪。那种笔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写不了几个字就得停下来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会把非常贵重的绢给弄脏了。蒙恬以前就萌生过改造笔的念头,这次要写大量的战况报告,这个愿望就越来越强烈了。

战争的间隙中,蒙恬喜欢到野外去打猎。有一天,他打了几只野兔子回军营。由于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里沉沉的,一只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蒙恬见了,心中不由一动:“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笔来写字,不是更好吗?”

回到营房之后,蒙恬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绢上写出来的字断断续续的,不像样子。蒙恬又试了几次,还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块绢也给浪费了。一气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山石坑里。

蒙恬并不甘心失败,仍然抽时间琢磨别的改进方式。几天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这一天,他走出营房,想透透新鲜空气。走过山石坑时,他又看到了坑里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笔”。蒙恬将它捡了起来,用手指捏了捏兔毛,发现兔毛湿源源的,毛色变得更白更柔软了。蒙恬大受启发,马上跑回营房将它往墨汁里一蘸,兔尾这时竟变得非常“听话”,吸足了墨汁,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字体也显得圆润起来。原来,山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变得柔顺起来。由于这支笔是由竹管和兔毛组成的,蒙恬就在当时流行的笔名“幸”字上加了个“竹”字头,把它叫做“笨”(今日简写作“笔”)。
第2个回答  2009-08-13
蒙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