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其他应付款贷方余额调整为其他应收款借方该怎样做分录

如题所述

其他应收款”是记录企业资产的往来账户,其余额一般应该在借方。如果偶然出现在贷方,其贷方的余额,实际上是该企业的债务。可以转为“其他应付款”账户,因为应付账款是一个记录企业负债的往来型账户。所以应收账款转应付账款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应付款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个往来账户的企业只在“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两者中选择其中一个开设明细账户。不会在这两个相对的一级账户下都开设同一家企业的往来明细账户。因为两边(即,债权账户和债务账户)都开设同一家往来企业的明细账户,会造成同一家往来企业的往来账无法及时抵冲,而使得公司的债权债务虚增。如果实际工作中一家往来企业只能在一个一级往来账户下开设明细账户,那么“其他应收款”转“其他应付款”的业务就不会发生。因为,不是同一家往来企业的债权和债务是不能直接抵冲的。那么,如果在期末“其他应收款”账户出现贷方余额,或者“其他应付款”账户出现借方余额。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如果在期末“其他应收款”账户出现贷方余额,应该视同为企业的债务。报表汇总时作为报表上“其他应付款”项目的加项。同样道理,如果在期末“其他应付款”账户出现借方余额,应该视同为企业的债权。报表汇总时作为报表上“其他应收款”项目的加项。这才是对企业往来账户的正确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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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0
其他应付款本来就应该是贷方余额,如果非要调整到其他应收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应收款
这样其他应收款就是贷方余额了,意思还是欠别人,相当于别人多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