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未实缴,股权转让后是否还会被追缴?

2016年,与人合开一家广告公司,我是占股百分之六十的股东(六万),他是占股百分之四十的法人(四万)。2019年,因公司迟迟没有实际经营,我担心一直零申报有风险,且我有其他的收入,今后也无意经营公司,就将百分之六十的股权转让给了法人,因为我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是零元转让,也没有交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顺利进行完了,但我现在担心,日后,法人若是又开始运营这家公司,欠下了债务,人家追债,会不会追究我的责任?比如追缴我之前认缴的部分抵债。感谢指教!

1,规避被追偿出资及违约金的风险,合同中约定向出让人追偿该想支出。 2,规避因此产生的纳税问题,约定由出让人自己缴纳。 3,一定要登记到股东花名册。 4,合同一定是清楚的股权转让,免得回头盈利了说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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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