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12-25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一)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
游行、示威等活
动的;
(三)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五)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六)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八)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二)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十四)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五)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六)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七)自
2010
年
2
月
22
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
看等处分的;
(十八)自
2008
年
2
月
22
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九)自
2010
年
2
月
22
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二十)自
2010
年
2
月
22
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二十一)
2012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
2011
、
2012
年度考核两次基本
称职(基本合格)的;
(二十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三)
有配偶、
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
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
判处死刑、
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
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
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
有配偶、
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
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
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二十四)
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
员职务的情形。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第2个回答 2014-12-23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四)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五)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六)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七)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八)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九)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十一)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十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四)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十五)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六)自2007年3月10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十七)自2005年3月10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八)2009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08、2009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十九)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
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二十一)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你帮助。祝你考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