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儿子先死于父亲,儿子没老婆孩子,他的遗产由谁来继承,他的房子没有房产证,能不能继承

如题所述

答:您好,因为儿子没有老婆孩子,因此,儿子的遗产由其父母继承,没有房产证只影响买卖,不影响继承。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在没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进入法定继承程序,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
同时,我国实行公示公信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才发生效力。因为房屋没有房产证,无法进行登记,所以该房屋不能进行买卖,但不影响居住、使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__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__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零七十条__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__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__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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