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中,开标是: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投标单位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公开拆开标函宣布投标单位的名称、标价(包括在开标前修改的标价)、工期、主要
施工方案、质量承包工程的范围,以及协作服务条件等的过程,叫做开标。开标具体的工作内容如下:把所有投标者递交的
投标文件启封揭晓,亦称揭标。通常开标的内容包括密封情况检查、拆封、唱标及记录
存档。
开标过程包括:宣布参会供应商或承包商代表名单。当众验明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读所有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并作记录存档。投标人就唱标内容发布异议。公证人员宣布公证词。
开标时必须注意:必须是在公开场合下当众启封标函、宣布标价,工期、质量、施工方案等。必须要有公证机关的公正监督。
唱标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
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唱标,即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记录并存档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记载开标时间、地点、参与人、唱标内容等情况,并由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应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存档备查。
要邀请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一定按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不要随意修改)。投标截止的时间与开标是同一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
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个时,不能拆封投标文件,原封退回.并宣布重新招标。
不得在开标前宣布修改评标标准和授予合同的条件。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后,仍可要回、修改或放弃投标,这是投标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