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酒驾嫌疑的保险公司会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如果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嫌疑,交警可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验,由检测仪打印出结果,被检人当场签字。如被检人拒绝签字,只要有两名交警在场,检验结果便可生效。酒后驾车扣12分,并处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元至2000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照。
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对于醉驾、毒驾、无证驾驶伤人的情况,保险公司要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昨日有网友提出了疑问,按相关规定醉驾引起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意见稿是否会与现行法律相矛盾?如果保险公司赔偿,是否会纵容酒驾?而法律界人士表示,这条规定其实有效地保护醉驾事故中被害人的权益。
醉驾、无证驾驶伤人交强险都要赔
意见稿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吸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赔偿权利人赔偿之日起,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追偿权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保险公司在同一诉讼中向被保险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

该规定与交强险条例不矛盾
最高法发布的这条规定,昨日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按现行规定,醉驾引发的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这条新规定又说要赔,到底赔不赔?如果保险公司可替肇事者赔偿,那不是在纵容醉驾吗?”网友“小情绪”昨日提出的疑问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共鸣。那么,这条规定与现行的法律规定是否矛盾呢?
据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两条其实不矛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针对的是财产损失,而意见稿针对的是人身损害。”北京汉威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曹书珍说。

酒驾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有了依据
按现行规定,酒驾等导致的人身损害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但是在法律界,这一条争议比较大。因为很多肇事者会以自己无力赔偿受害者为由拒绝赔偿,让受害者得不到相应的赔偿,而此次规定酒驾伤人保险公司赔偿,将更加有效地保护被害人的权利。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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