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如果是自愿加班,没有得到公司的同意,那么你就要不到加班费,如果是在公司要求的情况下加班的,他必须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否则都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公司要求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的话,那么也是违法的。但是不影响加班的人索要加班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