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没有分居证明能离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对于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并不强制需要提供分居证明。如果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人民法院依法准予离婚。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不仅仅是分居两年这一种情形,是否构成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多种情形,只要能够确定已经感情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分居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但是双方必须承认已经分居两年以上,且没有在一起的感情,视为感情破裂,可以离婚,因此分居不需要证明,两个人同时承认分居事实,感情已破裂,没有挽回的余地,可以判离婚。第二次离婚再实践中,一般被认为夫妻关系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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