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安置房和商品房在定义方面有所不同。

1、安置房指的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被拆迁户无房可居而政府对其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换言之,也就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为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所安置的房屋。多数安置房是没有完全产权的,更多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即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2、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这包括了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恰好相反,是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的土地性质是出让,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如果安置房今后要二次交易,很有可能需要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安置房的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安置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