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妻一词,最早出自于汉李陵的《答苏武书》,西汉时期,李陵因不得已投靠匈奴,汉武帝杀他全家,后来苏武写信劝李陵归汉,李陵便已《答苏武书》作为回信,表明自己的心迹,心中说到苏武曾经出使匈奴的遭遇。
早先,苏武以中郎将持节出使匈奴,结果被匈奴扣留,苏武宁死不降,后来到贝加尔湖边牧羊,十九年来,虽历尽艰辛,却持节不屈,这是苏武牧羊的故事。
丁年就是成丁之年,谓之壮年,皓首就是头发透白了,指老年,这句话意思是说:你在壮年时出使匈奴,到老年时才得以回归,十九年中,老母亲在家中亡故,年轻的妻子也因此改嫁。
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知道,生妻的意思是,丈夫还活着,但是被休的女人。
在中国古代,女人地位比较低下,一般来说,女人出嫁之后就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能改嫁。夫妻双方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了,也只能是男方休掉女方。但是,对结发之妻,法律和道德也是有一定“保护”的。
因为被丈夫休掉,对女人来说是奇耻大辱,特别是宋朝以后,女人讲从一而终,人人争做贞洁烈女,这种情况下,哪怕丈夫死了,女人也不会改嫁,否则就是不贞洁,更别说被休了。
所以,古代男人可以休妻,但不能随便休,必须是妻子犯了七出之条,才符合法律、道德规范。在《礼仪·丧服》中就有七去的说法,到汉朝时逐渐成型,但并没有严格规定,直到唐朝,才把“七出”写进了法律法规。当然了,七出只是一个规则,也不是绝对的,具体事情还得具体处理。
七出看起来是对女人的保护,实际上是对女人极度不公平的,因为这样一来,丈夫有理由休掉妻子,而妻子要离婚,则困难重重,条件严苛,还会受人唾骂,随着思想的进步,明清时期已经有人开始抨击七出对女人的不公,直到清末,更多有学之士开始批判传统婚姻观,但七出一直延续到了民国初年。
生妻通俗的来说,就是离婚的女人,而且她的前夫还活着的女人。在古代,思想是很封建的,女子一般不能够轻易离婚的。因为一旦离婚了,基本上就是孤独终老了,没有人会再娶她。古代本来就是男尊女卑的时代,离婚的女人总是会被误解,不管是否是女方的过错,都会归结到女方身上的。
就算放在现代,娶一个离婚的女子,也会再三考虑的。有的家庭也不会接受的,要是这个女的没有孩子,那可能还容易一点。要是有个孩子的话,那同意的机率也很小。在古时候,就更加不用说了,要不就是觉得这个女的有病,生不出儿子,要不就是觉得她肯定是犯了重大的错误,无论如何,都不会娶生妻的。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怕她和自己的前夫藕断丝连的。毕竟他们结婚过,有过感情,指不定哪天你就头顶一片青青草原,你还不知道呢。所以就算再穷也不会考虑娶生妻的,哪天别人复合了,打你一个措手不及,你还傻乎乎的呢。
不过,我觉得思想还是应该开放一些。一般女性都不会轻易离婚的,除非真的过不下去了,才会离婚的。所以不能够一杆子打死一群人,要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离婚,说明他们真的不合适,他们选择了一个最合适的方式来结束这段感情。
离婚的女子也是有权利去追求幸福的,不能够带有有色眼镜看人。这一辈子,能够遇见一个懂自己的人,就已经是一种幸福了。不要过于去纠结一些俗语,被一些莫须有的封建思想迷惑了。
生妻是什么?生妻就是离婚的女人,离婚了前夫还活着的女人,在古代这种女人只有一种可能性,就是被丈夫休了的女人。
为什么穷死都不能娶?我觉得在古代娶媳妇不是很难,也不用花太多的钱,小姑娘一堆一堆的根本没必要娶一个被丈夫休了的女人,不是穷死都不能娶,而是根本没必要娶,换成现在你试试,什么前夫活着还是去世,离婚的女人也是有人要的,或者可以说还很抢手。
我们都知道在古代男尊女卑很严重,女人要孝顺婆婆,照顾家庭,还要伺候丈夫,一点不对还可能会被打,一般情况丈夫是不会随便休妻的,即使在古代也有保护夫妻的法律,只有犯了大错女人才会被休,比如外面有人了,对丈夫不好,对公婆不孝顺,被休了的女人谁敢要呢?在第一个丈夫家都没做明白媳妇,就算娶回来也会被街坊四邻笑话的。
过去这样的女人的确没能要,当时还给女人定了一个七出的法律,如果犯了这七个女人就可以被丈夫休掉 ,我记得有一条是不顺从父母的,这算什么呢?反正古代对女人就是不公平,凭什么男人三妻四妾,而女人要从一而终,凭什么你休了我,我就没人要,而你还跟个圣人一样。
这是过去,换成现在就没关系了,就说明星,你说人家王菲,别说被休还是离婚,人家孩子都生了两个了,照样活着跟仙女一样,还被谢霆锋如此宠爱,如此对比现在的女人幸福太多太多了。
所谓生妻,是古代人对于女性的一种贬低,以古人的观念,凡是离过婚的女人,都属于煞星,命中带有晦气,谁娶了就是家门不幸。因此,就算穷死,也绝不娶生妻。这种畸形的极端观念,把婚姻的错误都归结于女性,男性可以随意休妻,也可以三妻四妾,而女性一旦被抛弃,就是孤独终老的结局,这是思想太过迂腐落后。
第一,这是一种男尊女卑的思想,是对女性的一种歧视,在古代女性的一生都被固定化,嫁夫从夫,夫死从子,她们没有太多的选择。但是婚姻并不是为她们量身打造的,而是由父母包办,她们也不知道自己未来的丈夫是什么样的,就直接拜堂成亲。万一嫁给一个品德败坏的丈夫,她们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辈子都没有翻身之地。
古代的女子对爱情也有向往,她们也有自己的梦中情人,也渴望能够自由恋爱,但是她们并没有这样的权利。不管丈夫好坏,她们都要唯唯诺诺,唯命是从。古代的男人都有一种大男子主义精神,希望自己的妻子对他俯首称臣,这样会让他们有一种自豪的感觉。如果妻子不顺从的话,那么他们可以休妻纳妾,女子没有任何地位可言。
第二,在古代生妻代表着水性杨花,娶了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就会臭名远扬。在古代男人们觉得一个女人之所以被休,必定是之前在夫家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才会被休掉。在古代女人不可以指责男人,也没有话语权,就算离婚是男方的过错,她们也要忍气吞声的被迫接受。古代的女子就要奴隶一样,只能任男人摆布,她们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
生妻不管在什么年代,都不应该被人歧视,婚姻不幸对她们来说已经够残忍,还要被扣上不吉利的帽子,这种贬低女性的做法是不对的。在古代,女性的价值得不到认可,只能作为男人的内贱,而无法抛头露面,就算有梦想和追求,也只能被扼杀在摇篮之中,一辈子都无法做回真实的自己。
第三,随着时代的进步,“宁穷死,别娶生妻”这种落后观念已经行不通了。现在的社会,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离过婚依旧可以再婚,而且有很多男性都愿意娶生妻。女性的地位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也不会卑躬屈膝的去讨好自己的丈夫,反而男人的地位在婚姻中处于劣势。
新时代的女性已经不再被传统的婚姻观所束缚,她们可以下得厨房上得厅堂,自己能独当一面,婚姻对她们来说只是一种附属品。就算结了婚,性格不和也依旧可以选择离婚,这是社会的常态,也不会有人说三道四的。
现在的男性都很尊重女性,讨不到老婆的也大有人在,即使女性离过婚,也依然很受欢迎。其实只要一个女人品德良好,就算离过婚,也依旧是个好女人,如果两个人真心相爱,二婚也依旧很幸福。
生妻其实就是指离过婚的女人。俗语虽然很片面,但是对于一些不道德的女人,这句俗语说的还是相当有道理的。
在当今社会,婚配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人该选什么样的人不该选,选择是最重要的。不过在古代,古人最看重的就是德。在他们看来,无论条件是否优越,最重要的是品德要好,否则两个人在一起就难以幸福。在古代,人们都推崇男尊女卑的思想,为了维护男子的地位,所以不约而同的达成了共识,于是对女性各种束缚,以至于树立起诸多的条条框框。
其中“生妻”的含义,便是诸多束缚中的一种,它指的是前夫尚在人世的女子,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离过婚的女人。在如今看来,这种事情是极不公平的,大家都叫离过婚的女子为“生妻”,但离过婚的男子为何不叫“生夫”呢?这件事情除了本身的封建思想作祟以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前文所说的“德”了,大多数的“生妻”都是被丈夫所休。
古人觉得,被丈夫休了的女人肯定都是道德不好,或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丈夫的事情,所以说“生妻”是不能娶的。在当时的社会,男子失德就少有人提,但女子有一点问题,就一定会被千夫所指。只要是被休了,无论是否是女子的问题,大家都会把错归咎于女子身上,别的男子也不会娶这样的女子。不得不说,古人的婚姻观,对女人很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