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军队文职是指在非直接参与作战的军队编制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技术工作和一般技能保障工作的军队人员。
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文职人员的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军队对文职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军队建立与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相衔接、具有比较优势的文职人员管理、保障制度和机制。军队文职人员岗位的编制人员名额,由军事委员会确定,岗位的编制及其调整,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
管理制度:
军队建立文职人员岗位管理制度,对文职人员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种类别。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由高到低分为九个等级,即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
军队文职种类:
1、行政管理类工作:文职干部主要参与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事、财务、物资、安全保卫、审计、通信等,为军队的保障和发展提供保障。
2、 教育训练类工作:文职干部在军队内部也承担着教育和训练管理的工作,主要负责人民军队学校、军事类科研机构的后勤工作,同时也在为现役军人提供升学、培训、转业等方面的相关服务。
3、 科技研究类工作:文职干部能在军队发挥更大的作用是在科技研究领域,提供军事技术和武器装备的研发工作,同时也是设施、站、中心、观测、测量和分析的管理带头人,在它为国防工业和军事科技研究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
4、 后勤保障类工作:文职干部在军队内还承担着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军队日常维修、医疗卫生、粮食供应、交通运输、野外活动等方面的职责,保证军队的日常生活活动的顺利开展。
5、 社会服务类工作:军队文职干部还需承担一些比如退役士兵的安置、军属配备、家庭医院、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工作。通过为退役士兵提供工作岗位和培训,增加他们的就业能力,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