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一份工作,签了合同。现在又有一家公司找到我,决定录用我,也要签合同。我想两份工作都做,彼此不影响。但不知道这样操作是否违反相关规定甚至是法律,很困惑。麻烦各位老师给支支招!多谢了!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一个人是不可以在两家不同的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你这种情况属于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两家任意一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你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部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对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不可以同时和两个公司同时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单位要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就需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劳动和同进行鉴证,现在劳动合同鉴证都是实名制的,都是全国联网的,录表的时候,需要提供你本人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重复是不可以录到电脑里的。所以不可能同时和2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签订两份签合同的,那么任何一方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是否合理合法的兼职取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不可兼职。还有如果是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要为您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如果你与用人单位约定不得兼职,您还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属于违约,用人单位可以起诉你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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