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工业企业缴纳所得税不是利润总额的20%吗?那么准予扣除的项目又是怎样应用上啊?谢谢!

能否举实例说明,谢谢!

上述两项内容都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规定的。
《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实际上你看下《企业所税法》及其《条例》你就很快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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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12
准予扣除的项目就是费用和成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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