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售二手房时买方要求把真实价钱写低来避税,而且只签了房管所的一份合同并没有其他合同,没有中介,要是房产证已经过户给对方的话请问要怎么做才能挽回损失?如果起诉双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么?不给对方钥匙是解决的办法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