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09-10-03
我来回答一下楼主的几个问题:
1.关于捡他人银行卡,到ATM取款的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关于盗窃他人银行卡,在ATM机上取款的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
3.二者的区别:两个不同的罪,还用说啊,一看就知道你是读法律的啦,自己看书去!呵呵!你自己根据犯罪四件论分析一下很明显的!
4.刑法理论:都是法律生,自己看书去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