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刚买好,儿子儿媳突然要离婚。这年头,实在过不到一起,离就离吧。可儿媳提出要将我名下的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我的房子购买时,这两个家伙在里面出了一部分钱。如果协商,现在我也同意将他们的钱退给他们。
离婚案立案时,房产证还未办。现在案子还未解,房产证已经办好了。
我既不是被告,也不是原告。我曾经以第三人的身份提出参加诉讼,可法院没同意。
试问,该房产会作为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吗?如果法院在我不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判了分割,我该怎么办?
我也承认他们的部分出资。我还想问,在我没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会分割我的房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