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知道被告具体信息怎么办

一个人欠我钱!我不知道他具体住址!我知道他电话!也不知道他的年龄和民族!但是我知道他父母在什么地方!能把传票发到他父母那去吗?
这些只要力案了律师都能查吗? 我知道他有一辆911和EVO但是不知道是不他名下的!

起诉时没有明确的被告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所以起诉人要想办法获得被告人的信息,起诉人可以委托律师调查被告人信息。
法律分析
起诉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诉讼费用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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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2
1.如果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信息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在你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
  2、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3、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判决所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2009-09-14
有的先生说滴有误啊;
这样办:委托律师,去他父母住所地派出所查人口信息,看那小子还在不,如果户口未迁出,就向派出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即可;
如果他迁出了,派出所也有记录的,律师顺藤摸瓜,一定会查出他的新的户籍所在地的;
总之,他户籍在那,你就起诉到那。
祝顺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9-11
1、传票应当发到他本人处,不能发到他父母处。
2、你可以先立上案,通过他电话或者查他户籍找到他人。
第4个回答  2009-09-11
法律规定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
民事起诉状上需要写清他的基本情况,不然法院不立案。
建议你到当地派出所去查其户籍,然后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