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当月确认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必须当月认证吗?

其实我是不知道要先认证才可以做帐 所以先确认了进项 但没申报抵扣 ,不知道是不是违规操作.我下个月把进项冲回来认证后在确实可以不?

当月确认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不是必须当月认证,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主管国税机关认证就可以,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认证的当月申报抵扣。

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五条  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

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第六条  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本规定所称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卡和IC卡的行为

(一)企业名称;

(二)税务登记代码;

(三)开票限额;

(四)购票限量;

(五)购票人员姓名、密码;

(六)开票机数量;

(七)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信息。

一般纳税人发生上列第一、三、四、五、六、七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发行;发生第二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发行。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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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7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一般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需在180日内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2003)17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主管国税机关认证,并在认证的当月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所以,当月确认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不是必须当月认证,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主管国税机关认证就可以,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认证的当月申报抵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6-08-15
你如果要在当月做账记入进项税的话就得当月认证,通过后才能抵扣.
当月不做账也可以,但增值税发票有90天认证期,超过后不予认证.
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当月抵扣
第4个回答  2006-08-16
把你的问题顺序倒以下就是答案
“当月认证的专用发票必须在当月确认进项税额(抵扣)”
no reason!
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