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法并未具体规定迟到应如何扣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依据此法对迟到员工扣工资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只有在员工无正当理由迟到且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才能扣除员工的工资作为惩罚,并且员工还需赔偿损失。在极端情况下,用人单位甚至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2. 尽管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罚款权,但法律旨在平衡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如果劳动者频繁无理迟到,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以合理制定考勤扣款制度。然而,超出员工正常日薪的罚款是不合法的。
3.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如果因劳动者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并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但是,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条文摘要: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约定日期支付,若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周、日、小时工资制可相应支付。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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