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甲,,另一工人--乙,弟弟的包工头--丙,乙的包工头--丁
甲是一名铝合金门窗安装工,乙是一名泥瓦匠,乙在工作工程中不小心弄掉的一小团石灰,掉进了正在工作的甲眼睛里,当时觉得问题不大,只是在附近的小医院做了简单的冲洗,盐水都没吊,花了两百多,丙垫上的,之后,乙给了甲两百块钱,事后眼睛严重了,住进了医院,这时甲跟丙讨医药费,丙说让自己先垫,丙给甲买了意外保险,等保险的钱下来再给甲,但据说那个保险赔的钱很少,找到乙,乙说要找丁,互相推托,请问高手,到底该找谁赔偿?应该赔多少?住院期间的误工费该谁付?如果要打官司,需要什么手续?好像甲的眼睛即使治好也恢复不到先前的视力,这个该不该赔偿,该赔多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