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5、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①或有租金以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等为依据计算的: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②或有租金以物价指数为依据计算的: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由于或有租金的金额不确定,无法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摊,因此在实际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租赁期满时,承租人通常对租赁资产的处理有三种情况:
(1)返还租赁资产。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期满没有续租,根据租赁合同要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留购租赁资产。在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时,支付购价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其他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