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期房归我,现在要办房产证,房管科说要前妻签字。请问房产科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如题所述

当然有依据,根据我国的《房屋产权管理》登记制度的规定要你前妻签字时有法律依据的,可以和你前妻先协商一下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你们之间的离婚协议有效,然后拿着判决书让房管局给你办理过户,既然法院已经确认你对房屋的所有权了,那么房管局不会不执行的,他们如果不执行你可以告房管局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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