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十)地区发展科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全市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协作活动和对口支援;协调贯彻落实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冶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年度计划。
(十一)农村经济科  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工作;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十二)城镇化推进科(市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措施,组织编制实施全市城镇化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城镇化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城市产业发展、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产业化的建议,协调城镇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协调城市间发展的措施建议,促进驻马店城市群建设;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承担驻马店市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工业科  分析全市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全市工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加快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工业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和建议;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的预期调控指标;办理政府投资的工业项目和重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承担驻马店市稀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能源科(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办公室)  研究全市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相关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负责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管理;平衡全市能源供给,优化能源结构,研究提出新能源开发的措施建议;办理全市能源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研究提出资源节约、节能和综合利用的措施;编制资源节约、节能和综合利用规范和年度计划: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五)交通运输科(石武铁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  研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平衡全市财政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和利用政府信用担保的债务性资金,平衡、报批和下达全市交通建设投资计划;办理全市交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六)高技术产业科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措施、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组织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措施,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设备的开发利用;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管理市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办理高技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七)社会发展科(就业和收入分配科)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办理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研究全市就业、居民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编制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相关的重大问题。
(十八)价格调控管理科  监测、预测居民消费价格、重要商品的零售价格、主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情况,分析价格形势,预测价格变动趋势,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建议;研究提出在特殊情况下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价格和收费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组织价格听证、价格公示和信息发布;指导价格认证工作;管理价格调节基金;研究提出全市由国家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政策以及调整价格的意见;组织实施国家、省关于产品价格、服务价格改革和调整的有关方案;负责市管重要商品及行业服务价格管理目录的制定;拟订和调整市管工农业产品和交通运输价格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的标准。 (十九)收费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拟订和调整市管收费(价格)标准;拟订并实施治理乱收费办法。
(二十)招标投标监督科  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措施及实施办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负责对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重点建设项目按法定的招标方式和规定的程序招标;查处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管理重点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负责相关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审核;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情况的查处、复议。
(二十一)设计审批科  研究拟订全市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有关政策;负责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审批及施工图设计审批等事宜;指导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招标,协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标准、计价的制订和执行。
(二十二)人事科  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职工培训工作。
(二十三)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十四)监察室
(二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及代管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政府大项目办项目管理科  市政府大项目办项目稽查科  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信息中心(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管理全市信息市场;负责全市国民经济信息化系统建设;研究、规划、汇集国内外政策、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信息,为政府进行宏观决策,实施经济宏观调控以及企业的发展提供信息服务;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行政审核审批科  以工代赈办公室  负责全市以工代赈项目的立项、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  食品工业办公室  为全市食品工业发展提供指导和服务。拟订全市食品工业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证券办公室  负责制定我市证券市场和监管的政策措施;组织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负责对拟上市企业改制方案论证、设立初审和转报审批;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证券市场及上市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企业直接融资,参与企业债券发行,负责联系省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提出审核意见,监管证券机构运行,搞好上市公司监管;承担我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联系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  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中心)  一、宣传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三、负责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四、负责对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五、负责指导、检查商品和服务(收费)的明码标价,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者依法进行处罚;  六、负责受理、承办价格举报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  七、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指导帮助经营者规范内部价格管理。  价格成本监测所  负责全市工农业、第三产业成本价格的调查、研究、核算、汇总、监测,为合理确定各类产品价格提供依据。  价格认证中心  对各类案件涉案物品进行价格评估、认证及其它价格认证。  节能中心  经贸技工学校(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  工程咨询中心  收集、分析工程信息;为各类工程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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