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吃鲤鱼,不让打老虎”,唐朝时期为何会有这些规定?

如题所述

因为唐朝时期的国姓是“李”,所以和它同音的“鲤鱼”是不可以吃的。“不让打老虎”是因为当时李渊的父亲叫“李虎”,所以在当时也规定不许吃老虎,更不许打老虎。唐朝时,朝廷明确规定不允许老百姓吃鲤鱼。唐代笔记小说《酉阳杂俎》中就有关于这项的明确记载:“国朝律,取得鲤鱼即宜放,仍不得吃,号赤鲤公,卖者杖六十,言鲤为李也”。从这一点来看,之所以不让老百姓吃鲤鱼,就是因为当时唐朝的国姓是“李”的缘故。


我们都知道古代是一个等级制度森严的时代,古代的帝王是至高无上的,是站在最顶端的人物。所以在古代,任何与帝王的名和姓同名的都是不能使用的。比如说老百姓和帝王用同一个姓氏,或者是吃同音字的东西,比如说“鲤鱼”。不但不能吃,就算是人们不小心从水里捞出来了一条,也得赶紧将其赶紧放生。在当时,如果谁敢私自贩卖鲤鱼被衙门抓到,就得打六十板子。至于偷吃,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毕竟没人看到你偷吃,那肯定就不会被抓了。


再说“不让打老虎”这一点。唐朝不允许打老虎,这主要是与唐朝的开国帝王李渊有关,因为李渊的父亲叫“李虎”。所以当唐高宗称帝时,他就颁布了一项法令,禁止吃老虎或打老虎,甚至规定不许当时的人们在名字中使用“虎”这个字。由此,当时但凡名字中有“虎”字的人们,都会改掉自己原有的名字,改用别的字来代替。


比如说,在唐朝之前,厕所一直被称为“虎子”。在唐朝,因为要避开“虎”这个敏感字,所以只能把它的名字改成了“马子”了。再后来,就变成了今天的“马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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