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3-06-25
农村山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依法归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此外,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因此,农村山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村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