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人打架,对方先动手.我抓伤她脸,算正当防卫吗

如题所述

两个女人打架,对方先动手,抓伤其脸,对方先动手,只能算是有过错,除非有证据证明不还手会有严重威胁,还手是迫不得已的,否则是不能算是正当防卫的。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刑法的正当防卫是有所区别的,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是针对侵害人人身的正当反击,民法中的正当防卫是可以针对他人的财产反击的。刑法与民法对正当防卫确定的责任后果是不同的。正当防卫行为本身是合法的,因此即使给侵害人造成损害,也不必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防卫人错误认为存在正当防卫情况或者防卫超出了必要限度,防卫过当,应当适当承担民事责任,如侵权责任。这里适当是指仅对超过防卫限度行为所引发的损害承担责任。正当防卫必须是被侵害人或第三人所实施的,具有防卫意识的、客观上必要且不属于滥用权利的防卫;于此需要掌握的是,防卫意识是指行为人自己或第三人进行防卫的意识,对于侵害行为而言,防卫必须是必要的,至于必要与否要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而不能单纯从被侵害人角度判断。正当防卫是指为使自己或他人免于遭受现时的不法侵害而有必要进行的防卫。正当防卫须以一个现时的、对某个法律所保护利益的不法侵害为基础;于此需要掌握的是,侵害是指每种可能伤害法律所保护的利益人的行为;若不能充分证明侵害是合理的,那就是不法的;侵害必须是现时的,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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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16
根据你的描述 你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你们双方的行为应当属于互殴
对于正当防卫 在司法实践中,都是按照制止对方对自己的不法侵害为目的
所以 虽然对方先动手u但是 你去抓对方的脸 所产生的效果并非制止对方对你的不法侵害
只会增加你们双方的仇恨 并计划矛盾
真正的正当防卫 应当以控制对方手脚使对方丧失攻击能力为衡量标准
按照这个标准来看 你的行为百分百不构成正当防卫的
只是对方先动手 对方对于矛盾的产生以及激化产生过错
在民事赔偿责任上 对方应当承担自己过错相对应的高一些的责任而已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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