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
潜意识三原则:追求快感原则、现实原则、唯善原则。弗氏认为,人格结构由3部分组成:
第一是“本我”,即潜意识,受追求快感原则的支配。
第二是“自我”,即前意识,是现实化的本能,是意识的人格化遵循现实原则。
第三是“超我”,即意识,道德化的自我。遵守唯善原则,其功能在于限制心理冲动。
潜意识(无意识)通过前意识(下意识)左右人的言论和行为,一般称为“下意识言行”包括口误。
前意识(下意识)是心理系统的中间层次。既有无意识的欲望,又有意识对这些欲望的限制。
意识是指个人此时此刻的认识、情感和意志。意识是心理系统的表层部分,意识直接支配人们的言行。
扩展资料
弗洛伊德认为,人的心理包括意识和无意识现象,无意识现象又可以划分为前意识和潜意识。前意识是指能够进入意识中的经验;潜意识则是指不能进入或很难进入意识中的经验,它包括原始的本能冲动和欲望,特别是性的欲望。
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的关系是:意识只是前意识的一部分,二者虽有界限,但不是不可逾越的;前意识位于意识和潜意识之间,扮演着“稽查者”的角色,严防潜意识中的本能欲望闯入意识中。
潜意识则始终在积极活动着,当“稽查者”放松警惕时,就通过伪装伺机进入意识中。而且他认为,潜意识的心理虽然不为人们所觉察,但却支配着人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