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南昌看守两次求助后倒下身亡,其治疗被延误了么?

如题所述

2019年7月11日,该男子因涉嫌妨碍 信用卡管理而被拘留在南昌市第一拘留所。

改男子家属接到看守所的电话,说男子突发疾病,家属到达后要求去医院看望男子,但是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来接他说已经来不及了, 说该男子已将死亡,马发静要去医院看儿子马超的尸体,但直到第二天下午,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才将他带到法医鉴定处。

男子家属感到困惑的是,警方清楚地告知她儿子在医院抢救,就算是死了,他的尸体也应该在医院的停尸房中,而不是在法医鉴定基地,因为没有人要求进行法医鉴定,他怀疑儿子从未在医院获救,但可能早在看守所就已经死亡。

男子家属要求查看监控了解事情讲过,发现男子没有在拘留所遭到殴打,但是从8月4日开始,他确实表现出明显的不适症状, 8月4日,可以看到他在厕所里呕吐,呕吐持续了大约数十秒钟,。几天后,不仅状况没有改善,而且身体不适加剧。 8月9日9时30分左右,男子敲响了警钟,求助于医院,进行了检查,诊断和治疗,服药后被送回监狱,大约三个小时后,他再次按铃,寻求帮助,再次回到牢房,然后在服药后蜷缩在塑料凳子上,直到早晨6:46突然晕倒在地,被发现后,他敲响警钟寻求帮助,被送往医务室,家人要求查看看守所医疗所和医院的病历、药记录和抢救记录,但均被拒绝。

鉴定的主要结论表明,男子去世前曾患过感染性心内膜炎,间质性心肌炎,慢性肾小球肾炎等疾病,进行尸检时,除了在CPR压迫过程中在胸部形成多处肋骨骨折外,未见其他明显的机械损伤变化,死者马超与感染性心内膜炎一致,其栓子脱落并扩散到多个器官,引起多器官栓塞,并最终死于多器官衰竭,主要是心力衰竭。

对此鉴定表明,该男子是多次寻求救治无果,被延误治疗,导致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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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0

福建男子南昌看守两次求助后倒下身亡,到目前为止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尚不能判断是否是看守所延误治疗。

马超是福建省福州市人,早年间曾一直在南宁做销售,后来才来到了南昌工作。就在2019年的7月11日,马超被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六中队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羁押与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不过,就在2019年8月9日上午8点30分左右,马超因为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马超的父母收到消息后,马上赶到了看守所,他们一时之间也无法接受儿子的死亡,后与警方一起查看了监控视频,从监控录像里可以看出,马超在2019年的8月4日,就已经感到身体不适,在看守所就诊吃药4天以后,马超的病情并没有好转,反而加重。就在2019年8月9日凌晨0点30分左右,马超按了警铃求助,在看守所的医务室诊疗并吃药后,马超就被送回了监舍。然而,仅仅3个小时之后,马超再次按铃求助,然后又去了一次医务室进行检查,回到监舍吃完药后,马超一直蜷缩在一个塑料凳子上。直至凌晨6时46分,马超突然昏倒在地,被人发现后按了警铃求助,之后送往医务室。值得一提的是,在马超倒下去的时候,腿还蹬了几下,但在抬出去的时候,马超的身体已经没有任何反应了。

南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马超的遗体进行了尸表检验和死因鉴定,鉴定结论显示:马超生前患有感染性心内膜炎、间质性心肌炎和慢性肾小球肾炎等多种疾病;死者马超符合感染性心内膜炎伴栓子脱落播散至多脏器引起多脏器栓塞最终死于以心功能衰竭为主的多脏器功能衰竭。

但是,马超的父母认为,这起事件完全是看守所的“不作为”导致的。马超在看守所时就已经死亡,被送往医院抢救,不过是走一下过程而已。事实上,对于马超这个病症,如果在一开始求助的时候就进行救治的话,生存下来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因此看守所存在延误治疗的责任。不过,看守所方面也表示,他们对马超的死无需承担责任,从当时的情况上来看,马超是属于正常死亡,看守所已经尽到了相关的义务,该处置的已经处置了。值得一提的是,看守所方面还答应赔偿十万,不过,马超的父母并不满意,他们坚持认为看守所对于儿子的死亡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这件事,现在仍然在进一步调查中,相信不久之后就会有结果了。

第2个回答  2020-09-15
从直接层面来讲并没有,在他发病之时发出的抢救在看守所都得到了及时的响应,都有医生为其开具对应的治疗措施
第3个回答  2020-09-15
我认为应该是的。因为就算是罪犯,也应该在发生疾病时得到应有的医疗救治,在多次救助无果后暴毙,只能说是看守所的失职。
第4个回答  2020-09-17
并没有延误,该男子在求救之前就已经是不行了,虽然看守所怠慢了一点,但还是情有可原的。